看到债协的问题我也想问问

想请问怎样才能债务协商呢??

要找谁比较对呢?

我们是有卡债(不到十万)

信贷(五十万)

车贷(没办法协商的)

谢谢你们啰

福建供卵中心

标签: 云南供卵什么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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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创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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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评论

2023-01-03 17:33:34

请去找最大债权银行由他们统一替你协商喔

以前在银行做债管的自己

(原作者于 2008-11-27 11:29:09 重新编辑过)

2023-01-03 17:33:34

我朋友在中信是做协商的

或许您可以问问看

如何做可以替您把债快快解决

只是想帮助妈妈们解决问题

需要可以把电话告诉您

2023-01-03 17:33:34

卡债跟信贷都可以做协商吗??

谢谢!

2023-01-03 17:33:34

可以

正在协商中

2023-01-03 17:33:34

那请问有迷有哪家银行比较好呢??

该如何跟他们说我们要协商呢?

还有想请问我的跟老公的可以一起协商吗?

还是要分开的

谢谢!

上面写的是我们两个的合计谢谢!

(原作者于 2008-11-27 12:18:37 重新编辑过)

2023-01-03 17:33:34

你和你老公的要个别协商 请你老公自己列表写下欠款所有银行及金额及欠款种类 你自己也是 找出最大债权银行 去跟她们连络 不是你想找那家就找哪家的 由最大债权银行替你协商 另外现在有 清算 更生去跟你居住所在地法院声请清算也不错(这个更好) 利息还款都有详细说明 网路上有资料 你可以找看看 下面资讯你可以看看: 千万不要找代办或律师事务所办 有明订要本人自己去申请 在申请更法院声请清算更生程序时 银行那边法诉动作会依法停止(法院去函通知银行暂停法诉)

债务清理条例可以解决哪些类型的债务?

  自然人对于金融机构因消费借贷、自用住宅借款、信用卡或现金卡契约而负之债务,皆属债清条例适用的範围。不包括私人间之借贷,或是设有担保物权的消费借贷。

法人部分应适用破产法之规定。

「无担保债务」?什么是「抵押权」「担保」?

  举例而言,债务人与债权人间在成立借贷契约时,债权人为求保障日后债务人能依约清偿债务,实现债权,通常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当于借贷金额之财产为其担保,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人,债权人可就其担保债务之财产变价受偿。

‧设定担保:

  设定担保之种类通常为以债务人所有之不动产设定抵押权(最高限额抵押权)、以第三人之不动产设定抵押权(最高限额抵押权),或是以连带保证人来担保债务人之债务。所以,设定担保的概念应包括设定抵押权、或是提供保证人、连带保证人担保债务之谓。

‧设定抵押权:

  抵押权分为「普通抵押权」与「最高限额抵押权」,而抵押权主要是针对不动产而为设定。但是其他如动产担保交易法之动产担保为其特别规定。

  依民法第860条「普通抵押权」规定:「称普通抵押权者,谓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其债权担保之不动产,得就该不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之权。」

  依民法第881条第1项「最高限额抵押权」规定:「称最高限额抵押权者,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动产为担保,就债权人对债务人依定範围内之不特定债权,在最高限额内设定之抵押权。」

没工作、没财产,能办理吗? 【 回文章导览 】

  没工作、没财产,能办理吗?当然可以,即使在形式上通过协商前置程序审查而进入更生或清算程序,倘若无法依诚信履行更生方案,没工作、没财产两手一摊,最后还是会遭受强制执行,而一辈子永远无法重新建立自身财务信用。

  债务人与债权银行协商失败,或逾30日内银行未予联络协商或逾120日内协商未有结果,债务人可藉由律师判断为走更生程序或清算程序,若判断为声请清算依破产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于破产宣告后至程序终结期间,破产人所取得之财产亦属破产财团,係採膨胀主义。然因债务人受破产宣告后,经济活动受到相当限制,可新获之财产至为有限,并易降低债务人获取新财产之意愿。

  然为维持债务人最低限度之生活,并基于人道或社会政策之考量,专属于债务人本身之权利及禁止扣押之财产,自不宜列入破产财团之範围。而债务人如为有配偶之自然人,且与其配偶间为法定财产者,其经法院裁定开始清算程序时,因其夫妻财产制当然改为分别财产制,债务人依民法第1030条之1第1项规定对配偶有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,该项权利即应归属清算财团,免被利用为脱产之途。另为确保债务人重建经济之机会,避免债务人无从维持生活,亦授权法院得审酌一切情事后,以裁定扩大自由财产之範围。(第99条、第100条。)

  也就是说目前现行之破产规定,仍是需要至少能支付破产管理人所需之费用,实务上为总欠款金额的两成为主,当然可多也可再少裁量权由法官裁量,除有特殊之情况债务人没工作、没财产,才能办理,也就是债务人无法再赚钱无谋生之可能才能办理。

  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之所以订定,就是希望债务人能因此获得重生机会,即便如此,在保护弱势之考量下,也要求债务人尽最大诚意来清偿债务,换言之,如果债务人没有尽最大努力,例如找工作或努力工作以求增加收入来清偿债务,却仍想维持目前的「优质享受」,基本上是不受到保护的,这也不是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订定的初衷。

(原作者于 2008-11-27 12:45:02 重新编辑过)

2023-01-03 17:33:34

那像我们是贷款比较多的

那就是要找贷款银行啰??

那再请问一下

有规定多少钱才能协商吗??

谢谢唷

2023-01-03 17:33:34

你是要协商或清算 ?

基本上2者都是跟最大债银协商,不同的是后者是先跟法院说由法院帮你发文给最大银 ,让最大银帮你统合协商 通常连房贷都可纳入协商範围内 也就是说假如你欠*银300万房贷*银30信贷*银45万贷款及信用卡(好几家合计)80万好了 哪么房贷银行那家是你最大债银 由法院出面发文请你房贷银帮你做统一协商 利息年限都还不错 我记得可以2个月还款一次 还到一个帐户内再从那个帐户内依比例分配到各家欠款行( 详细你要自己去查 我现在没在银行做了 留职停薪中) 最长还款年限我忘了是几年 不过好像最多就是还*年 超过年限就不用偿还了(这一点我不确定你还是去银行公会 或金管局看一下会比较好) 欠款1200万以下的人皆可申请清算协商 清算协商时 银行及欠款人两方就还款谈不拢就表示清算失败 再接下来走更生程序 更生类似破产的概念

而前者跟银行债务协商--房贷不纳入 就我所知现在协商是要"自己跟你欠款的各家谈啰 "还是要收利息的 你欠10家就要跟10家谈 因为真正债务协商是在95年11起最大银收件 96年忘记年终还年底结束 是因为后来有人后来跟最大银进行债协后又毁诺还不出来 加上有又一波没赶上债协的人再吵说还是有困难 后来才再有清算更生程序的

你上网去查银行公会 及金管会会有资料啦 如果你没有概念我这样讲你只会听了雾杀杀 先去看一下该网站 再绝定你要跟个银协商还是走清算更生

(原作者于 2008-11-27 15:36:28 重新编辑过)

(原作者于 2008-11-27 15:47:49 重新编辑过)